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以“联接、荣耀、未来”为主题,协同政府、高等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促进高校ICT人才的培养、成长和就业,助力ICT人才生态繁荣。“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与 “华为ICT大赛2023-2024(第八届华为ICT大赛)”的实践赛比赛同步,为高校的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学习平台,提升学生的ICT知识水平,加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及运用新技术、新平台的创新创造能力。
2021年3月,“华为ICT大赛”首次纳入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这代表华为ICT大赛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可的含金量高、参赛价值大的竞赛项目之一。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学生。
2、省赛以个人形式报名,指导老师1人,进入国赛推荐赛后,以团队形式报名。
3、参加省赛的同学,单人报名,指导教师1人;
参加国赛推荐赛的团队由指导老师、队长和队员组成。指导老师1人,队长1人,队员2人,每位指导老师至多指导1支参赛队,每个团队最多1名指导教师,每位参赛队员只能加入一支参赛队,学生及指导老师需来自同一所高校。
4、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大赛的竞赛内容与“华为ICT大赛2023-2024(第八届华为ICT大赛)”的实践赛时间同步并且竞赛内容相同。
实践赛包含三个赛道,分别是网络赛道、云赛道和计算赛道,重点考察学生的ICT理论知识储备量、上机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网络赛道考察知识点:Datacom、Security、WLAN等IP技术。
云赛道考察知识点:云、大数据、存储、AI等IT技术
计算赛道:欧拉、高斯等计算技术
2、竞赛方式
实践赛比赛分为省赛和国赛推荐赛两个阶段。省赛采取PC端答题形式,入围的选手参加国赛推荐赛;国赛推荐赛采用团队答题。
3、参赛名额
每个学校参赛学生数量不限;
4、本竞赛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参赛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3.10.2-2022.10.22
省赛和国赛推荐赛时间:2023年10.23-2023年12月
“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结束后,进入全国总决赛的队伍,可继续参与“华为ICT大赛2023-2024(第七届华为ICT大赛)”全国总决赛(参加全国总决赛的所有学生必须在总决赛开始前通过任意一门华为职业认证),根据全国获奖情况获得由华为公司提供的相关证书和奖励。
全国总决赛时间:2024年3月
2、报名方式
1)报名信息提交。
各参赛学校应组织学生在此期间在辽宁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和华为公司报名网站同时报名。
辽宁创新创业竞赛平台:
华为报名及学习网址: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理工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二)组织形式
1、大赛组委会
由竞赛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组织成立大赛组委会。
2、评审委员会
由ICT领域的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任。
3、仲裁委员会
由相关领域的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仲裁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任。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大赛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参赛团队的比赛内容打分。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1、省赛
网络赛道:总分1000分,分值划分如下
笔试:试题数量60道(判断、单选、多选),时长90分钟,分数1000分。
加分:2023年1月1日起至省赛初赛结束日前,获得以下相应技术方向华为认证证书可获得加分。HCIA认证加50分,HCIP认证加100分,HCIE认证加200分。不同技术方向证书可累计加分,加分上限为200分
注:同一学员同一技术方向的多个认证证书满足加分条件情况下,按照该学员获得该技术方向的最高等级认证证书进行加分。
云赛道:总分1000分,分值划分如下
笔试:试题数量60道(判断、单选、多选),时长90分钟,分数1000分;
加分:原则同上
计算赛道:总分1000分,分值划分如下
笔试:试题数量60道(判断、单选、多选),时长90分钟,分数1000分。
加分:原则同上
1. 国赛推荐赛
省赛结束后,各参赛院校根据省赛选手校内排名,同校参赛选手3人组队并指定1名指导老师(报送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按团队总分进行排名,角逐国赛推荐赛入围名额。
(三)奖项设置
1.作品等级奖
华为辽宁省大学生信息化技能大赛:
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奖项获奖数量根据报名人数及答题成绩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
特等奖、一等奖获奖的指导教师。
3.优秀组织单位奖
授予报名参加省级竞赛类别全面、竞赛成绩优秀的院校。
(四)申诉与仲裁
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仲裁:
1、大赛设仲裁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组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国赛推荐赛结束后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阳理工大学 崔宁海
联系电话:133-2247-8789
赛事QQ群:905962791,参赛人员必须加入QQ群,了解竞赛的最新动态。
(二)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参赛队拥有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可抄袭他人作品或侵占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参赛者授予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在内的参赛信息进行展示、报道、宣传等用于市场宣传活动的权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
2、竞赛安全
(1)比赛期间,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领队负责参赛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指导教师及参赛队外出须征得高校领队的同意;参赛队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2)指导教师以及参赛队成员在往返期间的安全由各高校负责。
3、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竞赛组委会公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