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数字化运营和管理能力,也为加快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邮政新篇章持续提供智力支撑。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选手为渤海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限定参赛选手的专业范围,专业背景可多样化,可综合考核,选择能力互补的选手参加。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多于4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每个团队只能参加1个赛道,且只能提交1个项目;每名学生如果作为团队负责人只能参加1个团队,不得再加入其他团队;如果以非团队负责人身份参加比赛,参加团队数量不超过5个。
3.参赛队必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负责参赛辅导。
4.本赛事以学校为单位,各学校的相关部门组织本校审核、选拔和报名工作,参赛队组队可跨年级、专业,但不得跨校,每个学校最终推荐3支队伍参加省赛。
5.往届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项目,如无重大改进或创新,不得重复参赛。
6.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自主完成的原创性作品,参赛者及指导教师须对作品的原创性做出承诺。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赛道:
1.创新产品设计。主要包括快递业的硬件设备设计、软件系统设计、相关产品的功能优化或创新设计、实用新型设计和外观新型设计等。
2.工作流程优化。侧重以快递业内部运营流程和客户服务流程等为对象,进行科学合理且可行的优化设计或模式创新,实现提质增效降本。
参赛团队需围绕以下内容之一申报参赛项目:快递产业升级、快递服务提升、快递服务乡村振兴、快递绿色发展、快递平台建设、快递寄递安全,其他与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与交通强国邮政建设相关的创新项目,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具有新颖性、可行性、实用价值,具备完成度及一定难度的优化方法或解决方案。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阶段: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3日
2.校内选拔赛:2024年10月4日至2024年10月18日
3.省赛初赛阶段: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2日。组委会组织专家线上评审项目计划书,确定参加线上路演团队名单。
4.省级决赛阶段:拟定10月24日(周四)。采取线上项目展示、答辩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大赛具体时间以组委会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
报名方式:参赛者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http://cxcy.upln.cn)和学校系统(http://cxcygl.bhu.edu.cn/)报名,两平台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上传报名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
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队自主命题,自主设计。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的设计及设计文档。所有参赛题目须得到组委会认可,经同意后方能参赛。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
2.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引起法律纠纷,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同时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具体包含以下情况:已于往届辽宁省“互联网+”快递业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已公开发布并获得商业价值的产品、与企业合作即将对外发布的产品等。
4.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根据作品质量水平和选手答辩表现进行分别打分,各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评审方式:省级初赛通过专家评委线上评阅项目参赛材料,确定一、二等奖候选团队和三等奖、优秀奖团队名单,一、二等奖候选团队晋级省赛决赛。省赛决赛采用团队结合PPT等形式进行5分钟项目陈述和3分钟答辩的形式,经过专家评委评审,确定一、二等奖获奖团队。
评分标准:评审专家根据作品质量水平和选手答辩表现进行分别打分,各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舒伊老师 联系电话:0416-3400261
2.联系地址:
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203 室
3. 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参赛学生QQ群:327591384【辽宁省“互联网+快递”竞赛】若有疑问可以在竞赛QQ群咨询。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校赛联络群 并关注通知(QQ 群450419337) 入群申请及备注须为学院首字-姓名)请按要求加群并关注群内后续通知!
(二)选手须知
1.所有寄送至竞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
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 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
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
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4.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创新创业学院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