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大数据应用与分析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辽宁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暨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辽宁省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是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主办的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竞赛活动,是面向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实践创新的积极意识与优良学风、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能力;展示大学生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在压力下编写程序、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有助于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平台、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
具有各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参赛时其高中毕业时间不超过5 年。指导教练必须是所在院校在职教师,负责竞赛活动的指导与组织工作。
参赛要求:
每名参赛学生只能参加1支队伍的竞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辽宁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方式参照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及CCPC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竞赛进行5个小时,一般有10道或以上试题,由同队的三名选手使用一台计算机协作完成。当解决了一道试题之后,提交至自动评测系统。若提交的程序运行不正确, 则该程序将被退回给参赛队,参赛队可以进行修改后再一次提交该问题。每队在正确完成一题后,组织者将在其位置上升起一只代表该题颜色的气球。
竞赛结束后,参赛各队以解出问题的多少进行排名,若解出问题数相同,按照总用时的长短排名。总用时为每个解决了的问题所用时间之和。一个解决了的问题所用的时间是竞赛开始到提交被接受的时间加上该问题的罚时(每次提交通不过,罚时 20 分钟)。没有解决的问题不记时。
例如:A、B两队都正确完成两道题目,其中A队提交这两题的时间分别是比赛开始后1:00和2:45,B队为1:20和2:00,但B队有一题提交了2次。这样A队的总用时为1:00+2:45=3:45而B队为1:20+2:00+0:20=3:40,所以B队以总用时少而获胜。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报名时间:10月20日8:00-10月25日17:00,学校审核推荐时间为10月20日8:00-10月25日17:00。
比赛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日
竞赛方式:线下,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刘长春体育馆
报名方式:
辽宁省内参赛队伍:须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s://cxcy.upln.cn/)”平台进行,各队伍自行报名,报名需要在平台上提交盖章扫描版《XX学校参加2026年第七届辽宁省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队伍汇总表》,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即为报名成功。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报名地址:
各学校队伍负责人加入竞赛QQ群,通过平台(https://uep.pintia.cn/icpc-reg/examGroups/2112091266363342848)自行进行报名,10月25日在竞赛QQ群内公示报名成功队伍名单
三平台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上传报名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注意:校赛、省赛、国赛,中途不可随意更换队员和指导教师,若有变动只遵照校赛排序认定。
竞赛项目须经指导教师在企业微信创业管理平台教师端审核通过,方视为报名有效。
(六)参赛名额以及报名费用
辽宁省内各校报名参赛的队伍上限为15个,其他省份各校报名参赛的队伍上限为3个。
参赛费用:报名成功队伍于10月25日24:00前缴纳费用,每支参赛队伍需缴纳参赛费1000元(发票开具内容为会议费)。
汇款信息如下(所有汇款务必注明:“辽宁省程序设计竞赛 + 高校名称”)户名:杭州百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文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19000401040014219联行号:103331000040。
二、竞赛组织
组织运行模式为:“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十六字方针,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
在竞赛主办单位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同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必须按时到达竞赛场地并提前做好参赛准备,迟到者将被取消竞赛资格。
2.热身和正式比赛期间,不允许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和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进入比赛场地。比赛期间不允许队伍之间互相交流或共享程序、数据等资源,违者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所有队员必须将手机关闭交由教练保管。
3.不得随意修改竞赛计算机设置,如发现对计算机设置进行恶意修改,将直接取消竞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4.允许携带纸质参考书籍(如字典、C++语言、算法等)、稿纸等纸质资料。
5.比赛期间,如中途退场则不得重返赛场比赛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工作科学规范,严格执行竞赛组委会专家组关于竞赛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竞赛专家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获奖名单。
(三)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结果,有效参赛队伍的10%获金奖,有效参赛队伍的20%获银奖,有效参赛队伍的30%获铜奖,此外,根据竞赛结果,向第一、二、三名分别颁发冠、亚、季军奖杯。
为鼓励女生参赛,为排名第一的女队(所有队员均为女生)颁发最佳女队奖。
设立“优秀组织奖”奖项,对竞赛组织中表现出色的高校给予表彰;
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项,对团队指导中表现出色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四)申诉与仲裁
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违规竞赛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将在现场评审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怯
1.联系人:杨舒伊老师
2.联系电话:0416-3400261
4.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校赛联络群并关注通知(QQ群:1128895229相关附件请在QQ群下载,入群请备注为学院首字-姓名)
5.校级大赛参赛选手qq群1128895229:
6.省级大赛参赛选手qq群317461833
五、领队与选手须知
2.经专家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的表现将给予取消竞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