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2 年“华为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ICT 大赛
(二)竞赛的目的与意义 其目的在于推动高等学校促进信息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 的改革,有助于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 与基本能力、团队协作的人文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助于学 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物联网构建和实 现的能力;有助于吸引、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 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以组队参加竞赛。 每队选手不超过 3 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2 人。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底层软硬件技术能力考核项说明 每组参赛队伍根据任务说明完成方案设计,其中涉及传感器选型 及硬件模块平台搭建,进而进行软件代码编写,并搭建软硬件调试环 境,进行业务部署与设备调试。 2.通信技术能力考核项说明 每组参赛队伍的选手根据已搭建的硬件平台,完成对终端模块的 配置,并且连接到云端。 3.连接管理平台应用能力考核项说明 云平台下发指令,获取真实硬件平台传感器数据。 4.物联网云端应用开发能力考核项说明 登录物联网云平台,并根据提示创建应用,开发 APP 或 WEB 方 式云端显示硬件平台上的实时传感器数据并显示。 细则见补充说明。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推荐参加网络初评的作品必须具备完整的文字材料和规定的 视频资料,资料不全的作品不能参评; 2.参加作品现场展示的学校必须指派领队 1 名,负责该校参赛团 队的签到、选手组织管理等事宜; 3.每位参赛选手需携本人有效证件于开赛前 15 分钟进入指定赛 场。竞赛期间,参赛队员不得更换,若有人生病,则缺人比赛。 4.比赛开始后,选手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在场内与评审专家发生 争执; 5.竞赛期间,教师及非参赛人员不得在赛场内外指导参赛学生的 现场演示与答辩。 6.竞赛评委会负责决赛评审工作,所给出的评审结果为最终结 果。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华为杯”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 ICT 大赛实施方案 作品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统 一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结果综合排名确定奖项归属。
(三)奖项设置 1.根据作品质量设立省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置优秀奖若干, 获奖比例由竞赛组委会审议决定; 2.对积极组织学生参赛、致力于扩大竞赛受益面、竞赛组织工作 严谨、竞赛成绩良好的学校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 奖项; 3.由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向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竞赛其 它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申诉与仲裁 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抄袭、 不公正的评比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 受理。 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 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 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 (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不实名提出的异 议无效。大赛组委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或单位信息给予保密。与申诉 有关的学校的相关部门,要协助大赛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并提出 处理意见。大赛组委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 果。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名单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大学生创新 创业教育板块公示。
三、竞赛组织
(一)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2.参赛报名 参赛队伍须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共享管理平台(网址: http://cxcy.upln.cn/)及渤海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址: http://cxcygl.bhu.edu.cn)同时报名与作品上传,两平台报名信 息一致才可参加比赛。逾期没有提交的队伍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欣老师: 0416-3400261 2.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203 室 3.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我校参赛联络群( QQ 群 607463683 入群申请及备注须为学院首字-姓名)并关注通 知! 相关附件请在群文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