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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第四届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校级选拔赛
比赛时间:2023-08-18 00:00 至 2023-09-24 00:00
主办方: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竞赛简介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3年辽宁省第四届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

(二)竞赛背景

近年来,智能制造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已经渗透到全球制造业中。2023年,我国智能制造业有望取得更大的发展,智能制造企业将保持强劲地发展势头,让智能制造在全球制造业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辽宁省是智造强省,是智能的,尤其在十四五规划中强调智能化改造和数字赋能,就是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强省兴省。

(三)竞赛目的与意义

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制造方式,应动员和激励高等院校和大学生积极参与新技术在智能制造中深度应用研究和智能制造生态系统协同发展的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意水平。

(四)参赛对象与要求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均可参加。创作的作品完成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每件作品可有1—2位指导教师。

(五)参赛作品类型

1.智能制造概念科普作品

参赛作品的创作要以提高广大师生智能制造认知科学素质为目标,围绕智能制造的特征和模式,需具备科学性、普及性和实用性,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趣味性和通俗性,向大众普及智能制造为目的的作品。

展现形式为原创短视频,不超过5分钟,需要配音,横版竖版不限,格式为MP4

2.智能制造科普创意作品

通过提出智能制造创意,设计出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硬件研发、智能软件设计、数字建模仿真、人工智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机器人研发等方面的智能制造创意作品,无需设计出实物。

主要展现形式包括设计说明书、视频、PPTAPP(或模型)等。

3.智能制造科普设计作品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当代智能制造科技发展方向和理念,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系统性的已设计出模型或实物作品。

主要展现形式包括实物演示视频、实物现场展示等。

(六)参赛作品要求及说明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是202311日以后研究或制作的成果,且未参加过本赛事的前三届比赛,组委会将对作品进行查重,一经发现有以上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2.所选项目作品必须由学生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无知识产权争议,模仿、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全部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提交的申报材料须完整,信息真实可靠。

4.具体提交材料,申报书(模版见附件,盖章扫描后以PDF形式上传网站申报书处,申报书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印制证书的凭证,需确保网上报名与申报书信息保持一致)、其他支撑材料(设计说明书或文本材料、视频、动画、PPTAPP、实物作品等需要传至网站附件处)。

(七)大赛进度安排及报名方式

1.参赛作品准备阶段

即日起至2023928日完成参赛作品,参赛学生需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注册报名并上传作品,网址为http://cxcy.upln.cn/)。

2.各参赛高校内部初审、酌情组织校赛

在本年度竞赛中,每校限报50件作品,上一届竞赛获得优秀组织单位高校限报60件作品。各高校酌情组织校赛,于1015日前,按照竞赛作品要求对本校作品进行审核,审核后在管理平台项目审核处点击同意项目推荐处点击推荐后视为有效且晋级省赛作品。

3.作品报送

1)作品报送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使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网址http://cxcy.upln.cn/)。

2)各高校无需向组委会邮寄纸质版作品。全程采取线上进行,若其他作品材料如纸质版作品介绍和实物,支持视频或图片展示,如非必要展示,实物可不报送。

3)各高校可推荐一名相关领域评委,填写附件中《推荐评委信息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于1015日前发送至skcxcy@126.com中。

4.评审

1018日至1025日,依据评审标准,由评审专家对作品进行打分。专家通过评审申报材料确定入围决赛作品,入围作品由专家通过在线答辩确定其最终获奖等级;其余作品通过专家对作品的制作情况最终确定其获奖等级。

具体时间安排将视情况另行通知。

二、竞赛组织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科技学院

(二)组织形式

由主、承办单位共同组织筹备大赛组织委员会,并聘请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沈阳科技学院。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高校专家组成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专家组,负责制定《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评奖办法》并根据评奖办法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评审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设计制作、创新性对作品进行评审,同时,结合选手答辩表现最终确定获奖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智能制造概念科普作品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判标准

正确性

15

所科普的智能制造知识完全正确,组织结构较好,语言流畅,正确运用科学术语,使用配图和示意图表达(10—15分)

所科普的智能制造知识基本正确,组织结构一般,语言较为流畅,运用科学术语偶有失误,未使用配图表达(5—10分)

所科普的智能制造知识不太正确,组织结构差,语言流畅度较差,很少使用科学术语或使用术语失误多(0-5分)

创意性

15

有独特的闪光点,整体构思新颖,表现形式独具特色(10—15分)

有较强的亮点,构思较为新颖,表现形式一般(5—10分)

没有亮点,构思尝试突破,表现形式较差(0-5分)

科学性

30

内在规律,即概念、定义、论点科学,论据充分,材料、数据、结论可靠(20-30

概念、定义、论点比较科学,论据比较充分,材料、数据、结论比较可靠(10—20分)

概念、定义、论点违背科学,论据不够充分,材料、数据、结论有失误(0-10分)

知识性

20

所传播的内容可以极大地增长人们对智能制造领域知识的认识(15—20分)

所传播的内容可以适当增长人们对智能制造领域知识的认识(8—14分)

所传播的内容不太能提升人们对智能制造领域知识的认识(0-7分)

普及性

20

作品具有受众普及性、趣味性、吸引人的显著特征,传播格式完全符合本届科普作品提交的要求(15—20分)

作品具有一定普遍性、趣味性、吸引人的特征,传播格式符合本届科普作品提交的要求(8—14分)

作品略有或不具有普遍性,无其他特征,传播格式不太符合本届科普作品提交的最低要求(0-7分)

2.智能制造科普创意作品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判标准

原创性

15

作品完全原创(10—15分)

作品是基于其他科学作品的二次创作,与其他作品不同类别(5—10分)

作品存在其他抄袭问题(0-5分)

科技性

20

有详细的技术讨论和解决方案,完整叙述实验制作全过程(15—20分)

简单讨论了技术和解决方案,完整叙述了实验制作过程(8—14分)

没有讨论技术问题或解决方案,简单叙述了过程(0-7分)

创新性

30

构思新颖,有2个或2个以上创新点(20—30分)

构思较为新颖,有1个创新点(10—20分)

构思传统,没有创新点(0-10分)

实用性

20

作品能够和当前智能制造热点相结合,可以便捷地实现成果转化,实用价值极高(15—20分)

作品比较符合当前智能制造发展热点,适当加工后可以转化,有一定实用价值(8—14分)

作品与当前智能制造发展热点联系不紧密,较难转化,实用价值不高(0-7分)

艺术性

15

非常美观,具有艺术性(11—15分)

较为美观,艺术性较强(6—10分)

美观度较低,艺术性较弱(0-5分)

2.智能制造科普设计作品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判标准

原创性

15

作品完全原创(10—15分)

作品是基于其他科学作品的二次创作,与其他作品不同类别(5—10分)

作品存在其他抄袭问题(0-5分)

科技性

20

有详细的技术讨论和解决方案,完整叙述实验制作全过程(15—20分)

简单讨论了技术和解决方案,完整叙述了实验制作过程(8—14分)

没有讨论技术问题或解决方案,简单叙述了过程(0-7分)

创新性

30

构思新颖,有2个或2个以上创新点(20—30分)

构思较为新颖,有1个创新点(10—20分)

构思传统,没有创新点(0-10分)

实用性

20

作品能够和当前智能制造热点相结合,可以便捷地实现成果转化,实用价值极高(15—20分)

作品比较符合当前智能制造发展热点,适当加工后可以转化,有一定实用价值(8—14分)

作品与当前智能制造发展热点联系不紧密,较难转化,实用价值不高(0-7分)

设计性

15

实物设计非常美观,具有艺术性(11—15分)

实物设计较为美观,艺术性较强(6—10分)

实物设计美观度较低,艺术性较弱(0-5分)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个人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竞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认可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竞赛公示期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

2.仲裁

1)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和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半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处理结果。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公示和公布全部依托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上同步进行。在各团队报名账户中也可查询获奖结果。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大赛负责人:田川 024-31919656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沈阳科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邮编:110167

王森老师收,联系电话:13390113386

(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22023年辽宁省第三届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

 

           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组委会

                     2023817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3年辽宁省智能制造科普创意创新大赛评审专家推荐表.xlsx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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