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辽宁省学生身体素质提升创新创业竞赛实施
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 竞赛名称
2023 年辽宁省学生身体素质提升创新创业竞赛
(二) 竞赛目的与意义
明天的中国,希望寄予青年。青年兴则国家兴,习近平总书记2023 年在北京育英学校考察时指出:“提高人的健康素质,青少年是黄金期。这个阶段,长身体是第一位的,身体好了,才能为今后一生的学习工作打好基础。体育锻炼是增强少年儿童体质最有效的手段。”青少年体素质事关个人成长、家庭幸福、民族未来,只有积极深化体育教学模式改革、加强体育设施和器材建设、提升学校及学生对体育运动的意识,通过制定长期运动锻炼计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健康饮食等,多方面、多渠道拓宽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提升身体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积极引导各阶段学生自主投入体育锻炼,有效的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应有贡献。
(三) 参赛对象与要求
1.渤海大学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2.以学校为单位,每个参赛项目须以团队形式报名,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 5 人,其中 1 人为项目负责人,每个团队可设指导教师 1-2 名。每个团队只能提交一项参赛作品。
(四) 竞赛内容与方式
1.竞赛内容 (1)创新创意类:
① 在身体素质的力量、速度、耐力、灵敏、柔韧、平衡、协调等方面,研究策划提升学生身体素质的方案。
② 在改善身体机能的脉搏、血压、肺活量等方面,策划提升学生身体机能的方案。
③ 在改善个体身体形态方面,策划形成相关的提升学生身体形态的创新创意方案。
(2)实践类:
① 制定科学合理的运动锻炼计划、健康饮食计划等,并将计划付诸实践,且通过一定手段证明在提升学生体质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② 在学生身体素质、身体机能、身体形态等方面,开展了相关体育器材研发与推广,且推广后在提升学生体质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3)其他类:
其他符合在提升学生体质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具有一定创新价值的项目均可参与报名。
2.竞赛方式
参赛学校负责本校学生的参赛组织事宜,包括组队、报名、赛前准备等;竞赛组委会的评审工作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参赛报名时,
参赛选手需提交项目说明书,初赛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决赛阶段以项目展示和答辩方式进行。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30 日 网络初评:2023 年 10 月上旬
决赛评审:2023 年 11 月上旬
2.报名方式
各学校通过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报名、审核、推荐,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https://cxcy.upln.cn/和渤海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 http://cxcygl.bhu.edu.cn/报名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沈阳体育学院
(二)组织形式
本次竞赛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织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的评审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网络初评、决赛评审等环节,专家根据各类别分组打分,参赛队伍一旦报名,不可更改项目名称。网络初评采用专家网络打分形式进行,根据网评得分确定进入省赛决赛的队伍;决赛评审采用答辩形式进行评审,答辩环节包括项目讲解、PPT 展示、技能演示、评委提问等环节。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竞赛以参赛项目的应用创新价值、是否能真正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 100 分进行评审,每支参赛队的项目按照创新性(30%)、可行性(20%)、应用价值(20%)、项目介绍(20%)、文案撰写(10%)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三)奖项设置
1.竞赛设立特、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根据作品质量以及报名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2.竞赛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参赛作品数量及作品质量等情况,由竞赛组委会确定。
(四)申诉与仲裁
对参赛资格、作品原创性的质疑,以及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可申诉至竞赛组委会,由竞赛组委会予以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高校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在当前轮次比赛结束后一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1)大赛决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 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执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3)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决赛评审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评分确定各奖项数量及名单并公示,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竞赛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四、其他
1.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知识产 权归省竞赛组委会。
2.竞赛安全 请各校领队做好本校参赛队伍组织工作,遵守竞赛程序, 保证参赛师生人身安全及竞赛安全。
3.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16-3400261
2.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203 室。 3.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校赛联络群,并关
注通知!(QQ 群 736917411 入群申请及备注须为学院首字-姓名)
创新创业学院
2023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