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5年辽宁省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为培养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科学素养,促进高校大学生学术活动开展,加强高校间大学生文化交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
本届大赛面向辽宁省高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参赛。
以高校、科研院所为大赛的基础组织单位,提交参赛作品。
2、作品分组
本届大赛根据学生学历层次共设置本科生和研究生两个赛道。
Ø本科生赛道(成员中不得含有研究生)
Ø研究生赛道(成员中含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允许含有本科生)
3、竞赛形式:
预赛:网络评审
决赛:现场比赛(大连交通大学)
4、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专业范围
专业范围包括交通工程与综合交通、 航海技术、 道路运输与工程、 水路运输与工程、 铁路运输与工程、 航空运输与工程及其他交通领域相关专业。
2.竞赛内容
参赛作品应围绕大赛主题:“新质生产力赋能绿色智慧交通”,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出现的具体问题,运用专业知识,提出具有新颖性、可行性、实用价值,具备完成度及一定难度的优化方法或解决方案。本科生赛道作品将从创新性、专业知识综合运用、实用价值、完成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研究生赛道作品在此基础上还需体现作品的学术性、理论方法的科学严谨性、作品方案的系统性。作品可以是实物模型、研究报告、设计图纸和计算机软件等。鼓励脚踏实地的作品,不得把导师的科研成果而非成员自身成果的部分作为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自主完成的原创性作品,参赛者及指导教师须对作品的原创性做出承诺。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3 日。
学校审核时间:10 月 4日-10 月 8 日
预赛评审:2025 年10 月10 日–2025 年10 月17 日。
决赛时间:10月下旬(暂定)
报名方式:
①以高校、科研院所为大赛的基础组织单位提交参赛作品,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单位不限作品数量。
②学生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鼓励跨专业组队,每个作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③参赛作品选题须符合大赛主题,符合提交的竞赛类对作品的内涵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④参赛小组需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网址:http://cxcy.upln.cn/)和学校系统(http://cxcygl.bhu.edu.cn/)报名,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两平台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上传报名所有参赛者均须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注意事项:
①务必确保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的报名信息填报正确且与电子版申报书内容一致,获奖证书的指导教师、参赛学生顺序将以省平台为准。
②沟通方式:
大赛设有QQ群用于比赛信息通知及学生交流,其它事宜可电话咨询(详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参赛队安排1名学生负责人加入)
③参赛费用:无报名费和参赛费,参加决赛的参赛队伍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关于参赛者:
(1)参赛者在申请参加大赛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
(2)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大赛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赛事评选、颁奖,主办方将对其中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予以保密。
2.关于作品:
(1)参赛队自主命题,自主设计。本次竞赛采用开放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的设计及设计文档。所有参赛题目须得到组委会认可,经同意后方能参赛。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
(2)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作品须为作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引起法律纠纷,相关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同时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具体包含以下情况:已于往届辽宁省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或国家级创新竞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已公开发布并获得商业价值的产品、与企业合作即将对外发布的产品等。
(4)所有提交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5)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3. 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提交的个人(团队)信息不真实;
(2)未能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完整的内容;
(3)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
(4)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本次大赛设立大赛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
(1)预赛:
预赛通过专家网络评分进行评判,各评分要点及分数比例如下:
本科生赛道:创新性(30%)、专业知识运用(30%)、实用价值(20%)、完成度(20%);
研究生赛道:创新性(20%)、专业知识运用(20%)、实用价值(10%)、完成度(10%)、学术性(20%)、方案严谨性与系统性(20%)。
(2)决赛:
对所有入围决赛作品通过专家现场评分进行评判,各参赛小组事先制作好幻灯片并提前准备好参赛作品参加答辩,答辩分为以下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参赛小组代表向评委介绍自己的作品,要求突出作品重点内容、可实现技术路线和创新之处。
第二环节:回答专家和评委的提问。
决赛评审要求将于预赛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学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1.学生奖
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项目比例最多不超过相应赛道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实际数量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报名情况确定。
2.优秀指导教师奖
获得各赛道一等奖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3.优秀组织奖
根据赛事报名组织及竞赛表现等具体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对于不符合比赛规定的事宜,有失公平的评判,以及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参赛队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组织单位领队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实事求是的充分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或
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申诉须在公示期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
2.仲裁
(1)大赛决赛设仲裁组,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对申诉进行仲裁;
(2)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由竞赛组委会核查并裁决。书面仲裁邮箱:ln_trans@163.com。
(3)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复查,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和大赛组委会,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4)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五)竞赛结果公示
大赛结果将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网址:http://cxcy.upln.cn/),供各界监督、评议。
(六)线下决赛领队与选手须知
1、入围决赛的各单位指派1-2名领队,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学生不得担任领队。领队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报名、参赛等赛务工作以及现场决赛时的学生食宿及人身安全等。
2、如入围队伍全体成员均因故无法参与决赛答辩,可 更换其他学生代为答辩,需提交由全体成员及指导教师签字的纸质版情况说明。无故不参赛或核实冒名顶替的队伍将取消其竞赛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
1.大赛安全
(1)现场决赛期间,各参赛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由领队负责参赛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指导教师及参赛队外出须征得领队的同意;参赛队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2)指导教师以及参赛队成员在往返期间的安全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2.组委会保留对大赛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于联络群、交流群中通知。
三、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欣老师 联系电话:0416-3400261
2.联系地址:
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 203 室
3. 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校赛联络群 并关注通知(QQ 群 887146996 入群申请及备注须为学院首字-姓名)请按要求加群并关注群内后续通知!
(二)选手须知
1.所有寄送至竞赛组委会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概不退还。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具有作者独立知识产权的、未发 表过的原创作品。否则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责任由作者本人承
担。组委会将取消作品的参赛资格。
3.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在媒体上的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非商业活动。
4.组委会保留对大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校赛、省赛、国赛,中途不可随意更换队员和指导教师,否则后果自负
创新创业学院
2025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