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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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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
比赛时间:2021-05-06 00:00 至 2021-09-01 00:00
主办方: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竞赛简介

渤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3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于2021年5月至6月举办渤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渤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辽宁省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校级选拔赛)
(二)竞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总体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四)主要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五)竞赛内容
1.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详见附件1、附件2),增设产业命题赛道(赛道方案另行发布)。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附件2)。
3.同期活动。即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报告、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东北三省创新创业示范公开课,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等。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协办单位:渤海大学教务处
(二)组织形式
大赛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的校级竞赛组织机构,由承办单位负责比赛的组织实施,由组委会聘请高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竞赛秘书处设在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三、竞赛规则
(一)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⒉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二)比赛赛制及评审规则
1.本届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比赛由我校按照大赛的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2.省级复赛由大赛组委会按配额确定各高校参赛名额,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团队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为保证我校的省级复赛的参赛数量,学校按照各学院本科和研究生的在校生人数确定每个学院参赛申报项目的数量(详见附件3)。
3.校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登录cy. ncss, cn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按照省级复赛组委会确定的参加复赛的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并结合我校的创新创业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级别的校赛奖项。
(三)奖励政策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赛,并加大对参赛团队的支持与鼓励力度,对参赛团队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学校为激励教师积极参加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奖的指导老师和团队项目,按照辽宁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可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下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对获得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给予承担一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奖励。
四、其他
(一)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1. 竞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6月2日
校赛时间:2021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校内选拔赛参赛团队,需要通过渤海大学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cxcygl.bhu.edu.cn)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 cy.ncss.cn)进行报名与作品上传。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进行赛事咨询。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赛事负责人  李老师:0416-3400261
2、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老机关楼)203 室
3、为方便后续沟通交流,请参赛团队务必加入“校赛联络群”并关注群内通知(大赛工作QQ群:415526907;入群申请及备注须为:学院-姓名)。
(三)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430人已报名
  • 马露
    08.07
  • 李欣哲
    08.07
  • 陈金燕
    08.07
  • 韩欣彤
    08.07
  • 李心雨
    08.07
  • 宋彩钰
    08.05
  • 左瑞
    08.05
  • 张茹月
    08.05
  • 王琪
    08.05
  • 马鑫儒
    08.05
  • 吴桐
    08.05
  • 李欣然
    08.05
  • 白雨
    08.05
  • 于清照
    08.05
  • 郭宏琳
    08.01
  • 刘博铭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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