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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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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辽宁省 iCAN创新创业大赛(省赛)
比赛时间:2023-10-31 00:00 至 2023-10-31 00:00
主办方:创新创业学院
竞赛简介

2022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六届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分赛区)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2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六届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分赛区)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International Contest of Application of Nano-microsystem),是由中国信息协会主办的面向大学生的以科技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年度竞赛。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 2-5名队员。每人仅限参与1支团队。可以跨学校组队,参赛作品统计于团队负责人所在高校。每个团队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参赛学生须是作品的第一完成人和所有人,杜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参赛项目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智慧文娱等领域的创新融合,设计、制作软件和硬件系统、机电一体化系统。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并撰写设计文档或商业计划书,以此为有效参赛作品。

1)创新赛道

以团队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为主,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

2)创业赛道

要求团队已使用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注册公司,鼓励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提升自身创业能力,充分展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3)挑战赛道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设计相关实战创新赛题,团队根据要求制作完成项目,激发学生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实战技能,带动就业创业。实战创新项目命题方案另行发布。

(五)竞赛日程

1)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截止至7月31日)

2)训练营(7月至8月,另行通知)

3)校内选拔赛(8月,可选)

4)省赛网评(9月上中旬)

5)省赛决赛(9月下旬)

6)全国总决赛(11月)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网络初评、决赛评审等环节。

参赛队伍必须从报名开始起参加比赛,最终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在iCAN大赛官网注册(g-ican.com)。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任何项目信息,不得更换或增删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更改姓名顺序等。各参赛高校可自行决定校内选拔赛的举办。

省赛网络初评采用网络评阅形式进行,评阅材料为参赛团队在大赛官网提交项目信息、设计文档或商业计划书、视频等。大赛评审委员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赛决赛。

省赛决赛采用路演答辩形式评审,参赛团队根据作品应用领域进行分组路演。路演答辩包括实物演示、作品讲解、PPT展示环节(不超过5分钟)及评委提问环节(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疫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形式进行比赛评审工作,产生省级奖项,并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二)评审标准与奖项设置

比赛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创新性30分: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30分: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

产品介绍20分:强调对产品和项目的表达能力,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

技术方案20分: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功参赛奖(优胜奖),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全国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我分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

(四)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使用其他素材、参考其他设计方案应该注明出处和来源,使用开源软件和硬件应该予以声明并遵守相关协议;

3)竞赛尊重参赛者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赞助单位具有优先权;

4)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冠名或赞助单位可以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教学演示、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用途的展示和传播。

2.竞赛安全

1)竞赛组委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赛人员应当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2)赛事全程,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负责参赛师生的安全;参赛团队在参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活动纪律,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3.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竞赛组委会公布的通知为准。

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活动所有条款。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大赛组织组委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梅老师、王春杰老师

联系电话 0416-3400261

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203

相关附件QQ群文件中下载,校赛QQ交流群:491674168

2022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六届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分赛区)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2年辽宁省iCAN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六届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辽宁分赛区)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原中国MEMS传感器应用大赛,International Contest of Application of Nano-microsystem),是由中国信息协会主办的面向大学生的以科技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年度竞赛。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支队伍 2-5名队员。每人仅限参与1支团队。可以跨学校组队,参赛作品统计于团队负责人所在高校。每个团队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参赛学生须是作品的第一完成人和所有人,杜绝任何形式的导师课题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参赛项目结合物联网、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在智慧家庭、智慧农业、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能交通、智能教育、智能穿戴、智能制造、智慧文娱等领域的创新融合,设计、制作软件和硬件系统、机电一体化系统。参赛队伍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并撰写设计文档或商业计划书,以此为有效参赛作品。

1)创新赛道

以团队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为主,鼓励学生激发创新思维,掌握创新方法,展示团队的创新实践能力。

2)创业赛道

要求团队已使用自主完成的创新项目注册公司,鼓励学生投身创业实践,提升自身创业能力,充分展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3)挑战赛道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设计相关实战创新赛题,团队根据要求制作完成项目,激发学生掌握前沿技术,提升实战技能,带动就业创业。实战创新项目命题方案另行发布。

(五)竞赛日程

1)参赛报名、作品制作(截止至7月31日)

2)训练营(7月至8月,另行通知)

3)校内选拔赛(8月,可选)

4)省赛网评(9月上中旬)

5)省赛决赛(9月下旬)

6)全国总决赛(11月)

二、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竞赛过程包括参赛报名、网络初评、决赛评审等环节。

参赛队伍必须从报名开始起参加比赛,最终制作出能实现基本功能的实物作品。所有参赛团队必须在iCAN大赛官网注册(g-ican.com)。报名结束后,不允许更改任何项目信息,不得更换或增删团队成员及指导教师、更改姓名顺序等。各参赛高校可自行决定校内选拔赛的举办。

省赛网络初评采用网络评阅形式进行,评阅材料为参赛团队在大赛官网提交项目信息、设计文档或商业计划书、视频等。大赛评审委员择优选拔项目进入省赛决赛。

省赛决赛采用路演答辩形式评审,参赛团队根据作品应用领域进行分组路演。路演答辩包括实物演示、作品讲解、PPT展示环节(不超过5分钟)及评委提问环节(问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视疫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形式进行比赛评审工作,产生省级奖项,并择优推荐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

(二)评审标准与奖项设置

比赛以应用创新为主要考察目标和评审原则,按照100分进行评审,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创新性30分:强调原始创意的价值,在思维模式、技术研发、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突破和创新。

商业性30分:强调商业模式设计的可行性及产品的实用性,并具备社会和市场价值。

产品介绍20分:强调对产品和项目的表达能力,并对团队成员的整体协作进行考核。

技术方案20分:强调项目产品的技术洞见及产品的完成程度。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功参赛奖(优胜奖),并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全国组委会根据各分赛区的实际报名情况,设定我分赛区晋级总决赛的配额。

(四)其他未尽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侵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使用其他素材、参考其他设计方案应该注明出处和来源,使用开源软件和硬件应该予以声明并遵守相关协议;

3)竞赛尊重参赛者的知识产权,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赞助单位具有优先权;

4)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冠名或赞助单位可以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用于教学演示、新闻报道等非商业用途的展示和传播。

2.竞赛安全

1)竞赛组委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参赛人员应当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2)赛事全程,各高校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负责参赛师生的安全;参赛团队在参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活动纪律,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3.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竞赛组委会公布的通知为准。

参赛者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大赛活动所有条款。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大赛组织组委会。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梅老师、王春杰老师

联系电话 0416-3400261

联系地址:松山校区创新创业学院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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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人已报名
  • 张刚
    10.31
  • 蒋臻
    10.31
  • 贾子龙
    10.31
  • 王智慧
    10.31
  • 翟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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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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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檀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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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操佳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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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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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窦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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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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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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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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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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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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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诗琳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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